1.学生实习须按上下班考勤制度,遵守实习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实习;
2.学生实习一般不会客、不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中心办公室批准;
3.学生请病假,必须持医生证明;
4.学生请假批准手续和规定:
一小时内经指导老师批准;一天内必须经中心办公室批准;一天以上必须经班主任及学院批准;
无论请假多少时间,一律由本人写请假条,批准人签字,否则按旷课论处;
5.实习期间如遇有全校性会议或体育比赛等要参加,必须持证明由教务处批准;
6.学生缺勤按实际时间记入记分册中,作为考查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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