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武汉科技大学第三届大学生工程训练基本技能竞赛的
通 知
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了切实提高我校学生工程训练基本技能,选拔优秀学生参加湖北省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经研究,学校决定将于2014年11月下旬举行第三届大学生工程训练基本技能竞赛。现将有关竞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我校工程训练基本技能竞赛是基于工程训练教学平台,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提高大学生工程实践动手能力、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促进创新人才培养而开展的一项科技创新实践活动。通过竞赛活动,充分展示我校工程训练教学改革和实训基地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反映学校工程训练教学水平,进一步促进我校工程训练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整体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参赛对象
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工程实训的在校本、专科大学生。
三、报名办法
参赛选手以学院为单位组队,也可以跨学院组队,每队3人。各学院自行组织参赛队,应选派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学生进行优化组合后参赛。各学院参赛队数量由组委会根据各学院本年度参加实训的学生人数和学时数综合计算确定,不得超额。各学院参赛队数如下:
学 院
| 队 数(支)
| 学 院
| 队 数(支)
|
机械学院
| 12
| 材冶学院
| 10
|
资环学院
| 5
| 化工学院
| 4
|
汽车学院
| 5
| 信息学院
| 7
|
理学院
| 3
| 城建学院
| 2
|
艺术学院
| 2
| 合计:50支
|
各学院需填写报名表(表格由组委会提供),报名表需加盖所在学院公章。报名表需在2014年09月19日前递交到组委会,组委会设在工程训练中心。
四、竞赛奖励
1、竞赛将根据综合成绩评出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40%、优秀奖30%,并颁发获奖证书。
2、评选1-2个学院为优秀组织单位。具体表彰名额由竞赛评委会和组委会决定。
3、获奖学生可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申请创新学分。
五、竞赛命题
本届竞赛主题为低成本、环境友好型动力机械的设计与制造。具体要求完成以重力势能驱动的小车的设计、制作、运行及方案分析。
1、结构设计要求:根据组委会提供的材料和比赛要求,由参赛者自行设计小车结构,要求小车装配后,放置在平地上,以重块的重力势能驱动滑行。小车示意图如图1。
2、能量来源要求:能量由组委会统一提供的质量为1Kg的重块(Φ50×65mm,普通碳钢)铅垂下降来获得,落差400±2mm。重块落下后,须被小车承载并同小车一起运动,不允许从小车上掉落。
图1 竞赛小车示意图
3、机械加工要求:参赛选手需以组委会提供的材料和零件为毛坯,在现场加工小车的零部件。加工方式可从车,数控铣,钳(包括在钻床上钻孔)中任选,其中车和数控铣是必选工种。
4、装配要求:选手在钳工操作台进行现场装配。除自制零件和组委会提供的材料外,不得使用任何其它材料(包括润滑油或润滑脂)。
5、文档要求:参赛者需要提交关于作品的结构设计报告和工艺成本分析(格式要求见附件一、二),将全部文档打印并装订成一册,一式两份。
6、组委会提供的材料(尺寸单位为mm):质量为1Kg的重块(Φ50×65mm,普通碳钢); ABS矩形塑料板一块,长×宽×厚=200×150×12;ABS塑料圆棒两根,Φ15×500;ABS矩形塑料板一块,长×宽×厚=65×65×12;ABS塑料圆棒一根,Φ60×150; 铝轴两根(已精车,参赛选手可按需要在钳工操作台截断,但不得使用车或铣加工)Φ6×150;定滑轮组件1件。
7、组委会提供的工具:除各机床必需的相关夹具、工具外,提供已磨好的外圆车刀、切断车刀各一把(材质均为锋钢),标准高速钢直柄麻花钻三把(可按需要从下表1中选用,并在提交文档时提交钻头规格清单)。
表1标准高速钢直柄麻花钻直径系列及全长和沟槽长度(GB 6137-85),mm
直径系列d
| 全长
| 切削部分长
|
5.00、5.10、5.20、5.30
| 86
| 52
|
5.40、5,50、5.60、5.70、5.80、5.90、6.00
| 93
| 57
|
6.10、6.20、6.30、6.40、6.50、6.60、6.70
| 101
| 63
|
6.80、6.90、7.00、7.10、7.20、7.30、7.40、7.50
| 109
| 69
|
7.60、7.70、7.80、7.90、8.00
| 117
| 75
|
六、竞赛程序
1、培训 参赛学生于09月26日下午到工程训练中心408室听取评委会专家解读赛题。比赛前学生可根据所用到的加工工艺自行安排时间并和工程训练中心预约熟悉相关设备。
2、提交文档 参赛学生应在10月24日前将装订成册的结构设计报告和工艺成本分析报告提交到组委会,同时提交需领用的钻头规格清单;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文档的,取消比赛资格。
文档成绩:裁判根据文档完成情况进行评分,总分100分,其中结构设计报告50分、工艺成本分析50分。
3、现场加工:
(1)选手进入工作场地,清点工具、刀具、量具、夹具无误后,领取组委会提供的材料。
(2)裁判示意计时开始,选手开始加工或装配。在完成一道工序操作后,选手举手示意裁判停止计时,裁判记录该工序所用工时。裁判停止计时后,选手不得进行任何操作,否则视为违规。
(3)参赛选手完成全部操作后,裁判根据参赛选手全部工序所用工时,计算工时成本。工时成本计算公式为:
总工时成本=车工时×车工时费+数控铣工时×数控铣工时费+钳工时×钳工时费
(4)选手需按规范操作。若出现不安全、不规范操作,由裁判酌情扣除加工成绩1~5分,并告知选手。
(5)参赛选手操作失误导致刀具、工具损坏的,每出现一次扣除加工成绩5分。
(6)参赛选手操作失误导致零件报废的,可以要求重新领料加工(只允许重新领取一套材料),重新加工花费的时间累加进入总工时,并扣除加工成绩5分。
(7)加工成绩:按参赛选手所用工时成本从低到高排序。工时成本最低者得分最高,工时成本最高者得分最低。若共有参赛队伍N组,某参赛小组加工成绩排名为n(n≤N),其加工成绩为:
加工成绩=(N—n+1)×100/N-加工过程中扣分
加工成绩最低分为零分,不计负分。
4、小车行走比赛:
(1)比赛前,由裁判检验小车是否使用指定材料以外的其它材料或外购件。若不符合比赛规则,则比赛成绩记为零分。
(2)每队参赛选手有三分钟的准备和调试时间。
(3)参赛选手将小车重锤调整到最高处后交予裁判,由裁判在规定的起点位置释放小车。
(4)小车停下后,测量小车最靠近测量起点部位(含负载)到测量起点之间的垂直距离作为小车行走距离。
(5)每队参赛选手有两次比赛机会,取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6)行走成绩:按小车行走距离从远到近排序,行走最远者得分最高,行走最近者得分最低。若共有参赛队伍N组,某参赛小组行走成绩排名为n(n≤N),其行走成绩为:行走成绩=(N-n+1)×100/N
七、评分规则
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文档成绩、加工成绩和行走成绩
总成绩=文档成绩(百分制)×20%+加工成绩(百分制)×40%+行走成绩(百分制)×40%
八、有关比赛附件
附件一:报名表
附件二:竞赛命题
附件三:材料价格表,工时成本表
附件四:结构设计报告
附件五:工艺成本分析报告
附件六:竞赛日程表
附件七:竞赛规则及评分规则
以上附件可从工程训练中心网站上下载
武汉科技大学教务处、学工处、校团委、工程训练中心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